首页
>政务公开>服务资讯>通知公告

新龙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4- 01- 13 10: 21浏览次数:

新龙县审计局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10日对新龙县2020年至2022年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,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,我单位高度重视,进行了积极整改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《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:

一、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:一方面是审计报告共反馈了涉及我单位的4个问题,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2个,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个;另一方面是根据《新龙县2020年至2022年耕地保护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报告》(新审专调报〔2023〕1号),我局高度重视,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,成立了耕地保护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。多呷局长任组长,具体工作由农业股和农经站具体负责,截至公告日我单位已完成2个立行立改类问题的整改,分阶段整改类问题2个正在整改中。

二、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

(一)已完成整改的问题。

1.关于存在乱占耕地建房的潜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。

我局于2023年11月22日向泸定县人民法院提起非诉强制执行申请书,泸定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7日受理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行政裁定书。现由新龙县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。已完成整改。

2.关于政策执行不到位,未将补贴兑付给实际种粮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

我局严格按照《关于预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》川财农〔2023〕43号文件执行,2023年度新龙县补助资金9万元,核实本地主要粮食作物播面,确定补贴面积为39523.98亩,补贴粮食作物品种为:青稞、马铃薯,补助标准2.277元/亩,涉及4826户,已全部发放89996.37元,结余3.63元,存于单位基本账户,已全面完成整改。

(二)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。

1.关于督促开展耕地变化情况核实案件不到位的问题。

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性整改,我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15日实地核查该户建房位置占用的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,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,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规定。我局于2023年10月31日上报至县自然资源局,自然资源局已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耕地占补平衡指标,待县人民政府根据耕地占补平衡解决,目前正在整改中。

2.关于耕地撂荒69.6026亩的问题。

该问题属分阶段整改,目前,现已复耕11.4482亩,其中剩余的22.1444亩为农户院坝、河道碎石、灌木林地,36.01亩为退耕还林地,我局正在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。目前正在整改中。

三、审计建议采纳情况

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2条建议,我局高度重视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,分管领导具体推动,严格落实责任,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。一是建立耕地撂荒动态监测机制;二是建立耕地撂荒的约束机制;三是建立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的激励机制;四是建立整治耕地撂荒工作考核机制。充分发挥基层耕地保护的主观能动性,健全部门与乡镇协调统一、相互制约的长效机制,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考核制度,压实各方责任,健全管控性、建设性和激励性机制,增强耕地保护的整体合力。

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单位将在以后年度的12月通告后续整改情况,直至所有问题完成整改为止。

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